各区、市党委宣传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宣传处(办公室),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党委(党组)宣传处(办公室),驻青高校科研处(文科处),各社会科学学术团体: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市“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的研究时效性,经研究,于2023年7月始,组织开展动态课题研究。采取课题组公开申报、组织专家立项和结项评审的形式开展,作为“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管理。现就做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全市社科工作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发挥资政服务功能,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课题的选题、设计,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要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立足青岛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力求全面客观反映问题、具有较强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资格。申报人应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可联合科研单位进行申报。初次申报的,课题组中须有一名以上研究经验丰富、直接参与课题实施的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参与年度其他课题合计不超过两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已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申报。
(三)成果形式。研究成果应为研究报告,4000字为宜,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不得少于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四)完成时间。自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
三、课题指南
申报人可结合本人研究专长,立足青岛实际,围绕课指南所列条目,选取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题目申报。
1.加快青岛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
2.青岛市高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路径研究
3.青岛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4.提升青岛市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研究
5.青岛市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分析与应对研究
6.青岛市工业提速增效对策研究
7.青岛服务“一带一路”10周年经验启示及未来举措研究
8.青岛市招商引资高质量突破的对策研究
9.青岛市推动文旅发展的对策研究
10.青岛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对策研究
四、经费支持
动态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均为后期资助。视成果价值和批示应用情况,可追加给予后续科研工作资助。对未达到上报要求、未通过《研究报告与决策参考》形式上报的课题,不给予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表填写要求。申报人需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实名版、匿名版,其中匿名版作匿名处理,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信息(包括前期研究成果作者姓名、单位等)不填写或隐匿,“年龄”“职称”“学历”“研究专长”等信息请保留。
(二)申报资格审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相关规定审核申报材料。政治方向、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表填写过于简单的,不予参加立项评审。课题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市社科联一经发现成果涉及科研失信行为或重复提交领导已参阅过的成果主体内容情况,将视情作出撤项、收回已拨资金、限制申报市“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等处理。
(三)申报方式。课题申报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申报人请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angbaidiaoyan@126.com,不需提交纸质版课题申报表。联系人:肖建来、姚新平,80798022。
(四)信息查询。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动态课题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岛社科网(http://sky.qingdao.cn)等本地网站及时发布。
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7月4日